弗朗西斯·培根在他的散文《论王权》(of Empire)中这样写道:“一切关于国王的箴言,都包含在这两句警语里:‘记得你是个人’(Memento quod es homo),以及‘记得你是个神或神的代表’(Memento quod es Deus or vice Dei)。”前一句约束君主的权力,后一句约束他们的意志。而在其他方面,君主乃是“与天上的灵体相似,能造福也可降灾,多受尊敬,但永无宁日”。 不要把培根的第一句“警语”误作嘉玛道修会(Camaldolite)著名的训言“记住死亡”(Memento mori),后者与该会的骷髅标志配合,对于中世纪晚期的宗教情感尤其有吸引力。“记得你是个人”的来源不是修道院,而是古典时代;而培根不可能无视与之配合的罗马背景。举行凯旋式那天,得胜的罗马统帅(imperator)乘着四匹白马拉的战车,从战神广场一路开向朱庇特神殿——一位活的神,穿着朱庇特的紫色托伽袍,手里拿着这位神的鹰杖,面孔用朱砂涂成红色——与他一同在车上、为他举起金冠的奴隶,在他耳边低语:“看你后面。记得你是个人。” 显然,这是培根的第一句警语所指向的场景。他的另一条警语可能引用了诗篇81:6,“你们是神”,很符合绝对主义时代政论作者口味的一句诗,尤其是詹姆斯一世,他引用这句话并十分详细地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培根结合这两句警语进行论理的方式很有技巧,但并不令人十分惊讶。在他的时代,也有其他人表达过类似的观念,而这一对命题本身只不过提示了培根常常提到的另一类主题:国王是可朽的人,但涉及到他的尊荣和他的政治之体时就是不朽的。不过,培根提到这个罗马传统——当凯旋的将领在一个扮作“神临在”(deus praesens)的时刻在他耳边低语警句,可能对我们是一个“提醒”,指出最后有一个问题至少应该在这里提一下,这个问题在之前的论述中不止一次隐约浮现:中世纪晚期法学概念和宪制比喻,国王的身体,有没有任何古代的先祖或类似现象?古典异教是否孕育了这个隐喻?或者,更简洁直白的问法,国王二体的概念发源于异教还是基督教? 回答是,确实有一些现象表明,统治权(rulership)的二分概念可能植根于古典时代。关于职能(capacities)的理论——即,一个人与他的职位(或多个职位)之间的显然区别——当然不会超出古典思想家的想象范围。我们不需要去搜寻在古代近东君主身上才能侦测到的极端案例。在这里只需要想起亚历山大大帝,按照普鲁塔克的说法,他区分了“亚历山大的朋友”与“国王的朋友”。这个论述甚至有可能在源头上是受亚里士多德的启发,后者在《政治学》中清楚地区分了君王的朋友与王国的朋友。还有,我们可以想起塞涅卡所说掌舵者。 Duas personas habet gubernator——掌舵者有两个人格:一个与所有其他乘客一样,因为他也同样是一名乘客;另一个则是他特有的,因为他是掌舵者。一场风暴可以伤害作为乘客的他,但却不能伤害作为掌舵者的他。 在这里用了许多词句,还是在表达“双重性”的原则,很有可能,照此推理(de similibus ad similia),这段话也可能被某位中世纪法学家所用,他们本来就喜欢为自己的特别目的引用塞涅卡。 与王权(kingship)有关的观念,也通过所谓“新毕达哥拉斯派”作家“论王权”的作品独立推进着,他们作品的残篇通过斯托比亚斯(Stobaeus)流传了下来。在一份署名为埃克芬图斯(Ecphantus)的残篇中,作者揭示了国王在其地上的帐幕中(即,在肉身中)与其余人类相似;但作为国王,他乃是那“至高工师的摹本,在设立国王时,以他自己为原型”。这位作者的作品,在斯托比亚斯之后,于16世纪上半叶由人编辑并翻译为拉丁语,对绝对主义政治神学家不可谓无影响。到该世纪末,国王的总检察长(Procureur général)雅克·德·拉·盖斯尔(Jacques de La Guesle)在法国最高法院发表庄重演说时,大量引用了埃克芬图斯的论述,包括这里引用的部分。埃克芬图斯还通过阿格佩图斯(Agapetus),被詹姆斯·厄舍尔(James Ussher)大主教引用,用在一本原先想要题献给查理一世、论“上帝向君主所传授的权力”的著作中。在另一本毕达哥拉斯派的著作中,同样也是经过斯托比亚斯的转手、并被绝对主义者引用,作者第欧托根尼(Diotogenes)宣称,国王“享有绝对的统治权,他自己就是活的法,并被质变为一位在[500]众人之中的神。”在中世纪的政治思想中,也并不缺少国王质变论(metamorphosis),尽管这个理论不是受毕达哥拉斯派理论家的启发,而是来源于旧约。但是,我们几乎可以确信,在诺曼无名氏的话中,听到了第欧托根尼——或者是同一学派的另一名学者,洛克里的斯泰尼达斯(Sthenidas of Locri)——的声音: 我们必须承认,[在国王里面]有双重人格,一个来自于自然本性,另一个来自于恩典……;在依自然本性而来的那个,他与其他人相同,而另一个,依[他的]神化(deification)的卓越及[祝圣]圣礼的力量,他高于所有其他人。 当然,诺曼无名氏会说,他的国王是依靠祝圣时“猛然注入”的恩典之力而发生质变;而毕达哥拉斯派会说这个质变是国王“模仿”(mimesis),即模拟神的结果。不过,恩典和模仿并不是互相排斥的,因为恩典(至少在这个联系上)乃是使人得以成为“上帝的形象”,或者以“上帝的形象”行事的力量。 对于古代的国王双重性问题,一旦我们引入某些文化因素,并感觉倾向于以某种方式将国王的政治之体“比附于”希腊国王和罗马皇帝的神性,这个问题就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混乱。我们是否可以说,在古代,统治者不朽的超级身体(super-body)与他推定的神性重合在一起?在一个人里面同时具有人性和神性的观念,在古典思想中并非全然陌生:希罗多德称赞那些向赫拉克勒斯献上两个供奉的希腊城邦,“向一个赫拉克勒斯所献的牺牲,是献给一位不朽者,称他为奥林匹亚来的,而献给另一个,则是把他当作一位死去的英雄”。当然,赫拉克勒斯是一个神话人物;但在真实历史中也并非没有同样的例子。例如,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本人坐在埃加伊(Aigai)剧场中的时候,12位神的像排着庄严的队列进入剧场,菲利普本人的像也列入其中,作为第十三位,这意味着什么呢?在这个案例中,是不是说,国王在其自然之体中,坐在王家包厢里(而且这个自然之体正好在那里遭到谋杀),而在其政治之体或等同物之中,他被放在榻上展示、预备取得神性?在帝国时期的罗马,也会很容易发生奇怪的情况。在古代,诸神自己献祭的场面并非闻所未闻;但是,看到罗马皇帝们有一种有点类似的情况,就令人困惑了。早在公元前7年,在罗马城就有奉献给奥古斯都之灵(genius of Augustus)的祭坛,并且为了文化的需要,在奥古斯都神坛(ara numinis Augusti)那里还设立了一所非常庄严的祭司学院。所以,皇帝以大祭司(Pontifex Maximus)的身份可以献祭,也可以收取祭物,如此,他就同时作为献祭者和祭物的接受者。根据苏埃托尼乌斯的记载,卡利古拉跑到很远的地方,去奉献一所供奉自己神灵(numen)、配有祭司的神庙,并在神龛内立起自己的金像,每天穿着与皇帝本人当天所穿一样的衣服——实在是一个完美、尽管相当令人困惑的双重形式。其中所暗示的,是统治者公共人格(persona publica)的一种“客体化”(objectification)。还有,在法庭上要凭着守护神,即皇帝的神灵(genius)宣誓(这个习俗自图密善时期就有,一直持续到[502]查士丁尼之后很久);结果,这可能,也确实发生了,必须要有一个臣民代表大写的皇帝(Emperor)向小写的皇帝(emperor)宣誓效忠。 尽管这些毫无疑问是与后来国王不朽政治之体的客体化存在模糊关联的事例,但其中的差异也至少与相似性一样大。毕竟,尽管皇帝的神灵(genius)或守护神(numen)是公共崇拜的对象,但并不与个人分离,而仍然是个体的人的一种内在组成成分。因此,很难认为皇帝成为“守护神或神灵的工具”(instrumentum numini or genii)的意义与中世纪晚期君主成为“尊荣的工具”(instrumentum Dignitatis)及其不朽职位之肉身化的意义相同。不过,“肉身化”和“工具性”也还是属于古代统治者崇拜的范畴之内。 与崇拜某一位皇帝的神灵或保护神不同,统治者也可以被等同于一位既有和获得承认的神,表现为一个“新赫拉克勒斯”(novus Hercu-les)、“新太阳神”(novus Sol)。卡利古拉被人取笑,就是因为他为自己祝圣,成为“朱庇特·拉丁姆”(Jupiter Latiaris)——卡西乌斯·迪奥(Cassius Dio)称之为“自己做自己的祭司”。加里努斯(Gallienus)将自己等同于刻瑞斯(Ceres)女神到这样一种极端程度,当他出现在钱币上时,不仅把自己的大胡子肖像与女神的特征玉米穗冠一并展示,还在周围刻上了“加里努斯女皇”(GALLIENAE AUGUSTAE)的铭文。其他一些事例则必须更严肃地对待。在第三世纪,戴克里先建立了四帝共治制度以及“朱庇特”和“赫拉克勒斯”王朝;在此情况下,“神灵”的多重性是很难理清的,因为“每一位皇帝的神灵,本身是神圣的、是崇拜的对象,又被宣布为就是朱庇特[503]和赫拉克勒斯的神灵”。这个现象从属于同一个观念群组,就是一位神被认为是comes Augusti,皇帝永久的伙伴,于是皇帝的神灵就与这位神变得几乎无法区分,这个情况有不少钱币可以很容易地证明。波斯图慕斯(Postumus)发行了一种钱币,通过成对出现的头像,将皇帝与赫拉克勒斯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这个赫拉克勒斯的面孔与对应的皇帝很相像,所以这个图像无疑表明了“双生”或某种神与统治者的同一性。另一个同样情况的例子是普罗布斯(Probus)与“SOLCOMES PROBI AUGUSTI”(太阳,普罗布斯·奥古斯都的伙伴);皇帝那不可战胜的同伴,即太阳神,头上有竖直的光线,好像一个影子在普罗布斯戴着头盔的脑袋后面。不过,需要强调,并不是皇帝的面孔被塑造成配合同伴神的面孔,而是神的面孔被塑造成看起来好像皇帝的脸,或者说构成皇帝的一张“超级面孔”(super-face)。这个论断在君士坦丁大帝的钱币上表现得极为突出,在其中,同一位“太阳神,不可战胜的伙伴”(SOL INVICTUS COMES)完全改变了面孔,以至于这位神现在看起来好像“是按照君士坦丁的形象被造的”。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双重性,表示这里有某种双重存在(double-being)——一种人-神的双重性,将君士坦丁与太阳神表现为可以互换的崇高形象,并且,同时展现了统治者可朽的人类身体与其同伴的超级身体,后者是一个神,是不朽和神圣的。“神取了王的形象”(Deus imago regis)——这会令我们想起,是变化了的基督教格言“王取了神的形象”(rex imago Dei),后者的概念也需要为基督教艺术中偶尔出现的上帝与统治者、基督与他在地上的代理人之间表面的相似性负责。 此外,当我们想到其他的罗马铭文时,看起来好像也迫近了工具性的问题。自共和国晚期以降,“罗马人民的神灵”(Genius populi Romani)就出现在钱币上:好像赫拉克勒斯的样子,拿着权杖和丰饶角,脚踏在世界之球或者神的脚凳上;或者只有头像,“伴随有权杖、王家花冠、以及权球”。到第3世纪,我们发现有钱币图像展现皇帝本人被当作罗马人民的神灵来崇拜,被当作罗马人民永恒无尽权力的肉身化或人格化形象。到了这里,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皇帝成了某种与他不同的、不构成他自身内在组成部分的东西的“工具”——实际上,成了“罗马人民神灵的工具”(instrumentum Genii populi Romani)以及一个“永远不死”的不朽体制的说明者。或者,在公元3世纪,也常常有铭文献给“神与尊荣者”(numini maiestatique),即皇帝的神性(numen)和他在地上的尊荣(maiestas);我们可以知道,最终他成为肉身化的,乃是代表了“罗马人民的尊荣”(Maiestas populi Romani)。我们也不应该忘记,有一种程式以哲学方式表示了类似观念,比如塞涅卡的“君王是国家(res publica)的灵魂;国家是君王的身体”,——这种观念的“古代性”并不比奚普利安的“教会在主教里面;主教在教会里面”稍低。 总结一下,不可否认,在古典政治哲学和政治神学中,可以辨识出一些零散的因素,表明国王二体观念的实质在异教古代已经有所发源。此外,如果说这类古代命题中有那么一两个,到了文艺复兴盛期,随着文学资料、以及考古和钱币材料的重新丰富,而再次焕发出活力,听起来是个相当有道理的说法。确实,这种古典模式偶尔会被用来合理化某些现象(例如,在国王葬礼上展示拟人像),而这类现象是从完全不同的条件和环境中起源和发展的。不过,将古代时代所有这些孤立的双重性因素总和在一起,是否可以创制出一种可与中世纪晚期法律家的理论相匹敌的理论来,还是极度可疑。因为,尽管古典时代有所有这些平行项、类似物、以及“先祖”,但无论如何,在都铎时期的程式中,有一个细节,自始至终排除异教来源;那就是国王有两个身体的概念。在异教思想中,显然无法正当化这个说法,因此,如果有现代学者表示,罗马皇帝有时候会被称为“单人合众体”(corporation sole),那是一个假象。诚然,在希腊哲学中,宇宙、城邦、或者个人,都可以分别被解释为一个身体,并且,圣保罗将教会定义为“基督的身体”(corpus Christi)也确实反映出了这种神学。但是,另一方面,保罗这个激进的概念最终将一种哲学-神学推动力赋予了古代晚期的“合众体/法人”,而在君士坦丁大帝称教会为一个“身体”(corpus)并[506]将这个哲学和神学观念引入法律语言之前,这类“身体/机构”(bodies)显然是没有这种推动力的。此外,“基督身体”(corpus Christi)原理对于“共体”(universitates)法律概念的解释所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对中世纪合众体/法人理论产生的影响,是一个不可小视的事实。 或许可以说,诺曼无名氏的一般概念还在效仿古代统治者的神化(deification)。但是,都铎法学家们的理论,绝对是建立在保罗的语言及其后来的发展之上:从保罗的“基督的身体”变成中世纪的“教会奥秘的身体”(corpus ecclesiae mysticum),然后变成“国家奥秘的身体”(corpus reipublicae mysticum),后者被等同于“国家的道德和政治之体”(corpus morale et politicumof the commonwealth),直到最后(通过与“尊荣”[Dignitas]概念的混合)出现了这句口号,表示每一位修院长都是一个“奥秘之体”或“政治之体”,于是,国王也就照样是,或者拥有,一个“永远不死”的政治之体。所以,尽管与不相干的异教概念有某种相似性,“国王的两个身体”构成了基督教神学思想的一个旁枝,并在后来成为了基督教政治神学的地标。